www.bob.com人才发展“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依据国家《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绿色通道”类型
人才发展“绿色通道”是指为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晋升,具体有下列类型。
(一)职称晋升
在满足教育教学和育人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突破现有职称申报条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岗位晋升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参照上一轮岗位评聘分级评审基本条件,申报更高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三)“狮山硕彦计划”岗位晋升
未入选“狮山硕彦计划”或者已入选“狮山硕彦计划”但希望变更支持岗位层级的,可参照“狮山硕彦计划”遴选条件,申报更高层级岗位。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职在聘在岗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热爱教育事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身心健康,能履行拟申报岗位工作职责。
(三)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1);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或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教材主编。
2.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个人排名1);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1)。
3.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入选者或入围会议评审的候选人;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4.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显著影响力的,如全球高被引科学家、中国高被引作者、国际知名刊物主编或共同主编等。
5.研究成果取得重要突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共同)在《SCIENCE》《NATURE》《CELL》或《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期刊发表研究论文者;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推广,近五年到账成果转化经费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划拨到校外合作单位经费);研究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且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7.已产出标志性成果,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在国内同龄段同行中名列前茅,且年龄不满35周岁,有申请人所在研究领域不少于5名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领军人才(校外不少于3名)推荐的。
8.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或产业难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由校学术委员会学术评定委员会提名推荐的。
9.符合学校相应岗位要求的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及证明材料。引进人才提交人才引进相关申报材料(见人力资源部网站)。
(二)学院推荐。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业绩贡献进行把关,形成书面推荐意见。
(三)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把关。
(四)委员会评审。学校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审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出“绿色通道”拟支持建议人选。
(六)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绿色通道”支持人选。
(七)学校公示。对支持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约。学校发文聘任,明确岗位职责,签订聘约合同。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