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办理程序
⒈出具教职工本人收入证明。教职工本人带个人身份证或一卡通到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08办理。
⒉出具他人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属个人隐私,为维护教职工权益,原则上要求教职工本人办理。若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书面委托书方能办理。
地址:行政楼206
电话:027-87282050
地址:行政楼209
电话:027-87280957
地址:行政楼213室
电话:027-87282032
地址:行政楼207
电话:027-8728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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